为了贯彻落实全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妥善处理国土资源信访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按照《延边州农村土地征收问题工作小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和《珲春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我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处理农村土地征收和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实际,坚持“事要解决、注重预防,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各方协同、齐抓共管”的原则。认真开展关系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和排查重点
(一)工作目标
一是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的好”为目标,集中精力排查化解一批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台帐,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局党委成员每人至少包案1件),。采取公开接访、带案下访、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等多种有效措施及时化解。通过解决问题,息访一批(息访率要达到80%以上);通过政策宣传、思想疏导以及依法处置,稳定和控制一批,减少重复上访,特别是减少越级重复上访。
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实施乡镇国土所与局内业务科室协调办案、分类负责制度,努力实现各类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三是注重源头治理,不断夯实基础业务,规范管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严格依法办事,避免因工作失误造成纠纷,同时制定信访和纠纷调处工作程序,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排查化解矛盾的能力,力争做到全年信访总量、集体到州去省进京上访数量、非正常上访数量和群体性事件,在2006年的基础上大幅下降。
四是对中央、省、州农村土地征收问题专项工作小组交办的非正常进京访案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到期结案率要达到100%,案件结服率要达到85%以上。减少重复进京非正常上访。
(二)排查重点
排查的范围包括在国土资源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农村土地征收和征用问题。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利用一年时间集中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问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一)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全市农村土地征收问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安书君负总责,成立农村土地征收问题和信访突出问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宣教科,负责综合协调、具体指导、督查督办等项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安排和部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
(二)工作任务。
1、建设用地审批科负责对全市近年来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梳理结果上报矛盾纠纷排查办公室。
2、地籍规划科负责将近年难以解决和尚未解决的的权属纠纷案件进行梳理,梳理结果上报矛盾纠纷排查办公室。
3、乡镇国土分局负责将本辖区内的信访和权属纠纷案件进行梳理,梳理结果上报矛盾纠纷排查办公室。
4、矛盾纠纷排查办公室负责建立排查台帐,分别于3月12日至16日、6月1日至15日、9月1日至15日,集中时间开展三次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调处措施、包案部门及责任人等要素建立台帐,进行跟踪管理。
5、矛盾纠纷排查台帐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22日、6月18日、9月18日前,上报州局农村土地征收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市联席会议办公室。3月18日前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领导机构名单书面报送州局法规处和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6、集中化解矛盾纠纷。从3月中旬至11月下旬,全面开展领导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息访工作。对重点疑难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甄别,分类处理。
7、切实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生活困难。限期解决上级交办的案件,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加大化解矛盾资金的投入,集中财力解决一批重点矛盾纠纷问题。
8、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处置工作。加大《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上访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6月18日前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现有政策梳理情况。
(三)总结上报
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为总结阶段,法规宣教科负责于5月30日前将排查化解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书面报州局农村土地征收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市联席会议办公室。11月25日前要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附:珲春市国土资源局农村土地征收和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