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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切实解决河道采砂中无证开采、乱采滥挖、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珲春市国土局、水利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并通过电视、图们江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扭转了以往对河道砂石不是矿产资源的误区,提高了砂矿企业的自觉性,使其主动到我局办理采矿登记。 截止目前,已登记砂场采矿权5宗(次),征收采矿权价款13.3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5.5万元,采矿权使用费 0.25 万元。同时,市国土与水利部门加强协作,采取巡查、暗访、埋入界桩等手段和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杜绝无证、越界开采等违法现象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