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珲春市国土资源局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转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有森林山大酒店用地,位于珲春市站前街南侧、文化路东侧,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珲国用 [2003]字第240400471号 ),面积3751.91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租赁。
一、转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珲春市站前街南侧、文化路东侧;
宗地编号:2002-266;
地块面积:3751.91平方米;
土地级别:Ⅱ级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出让年限:40年;
供地方式:协议出让;
单位面积出让金价:427元/㎡;
出让金总额:1,602,066.00元
意向用地者:珲春良友宾馆
二、公告时限
2010年7月13日——2010年7月2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将书面意见反馈到珲春市国土资源局。
特此公告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珲春市新安街(珲春市第二高中西侧)
联系电话:0433-7567020、7512786
联 系 人:蔡承权、王福生
珲春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O年七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