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土地坐落:珲春市建设街南侧、文化路西侧;宗地编号:20-03-123;土地用途:商服、住宅用地;土地面积:2127.47平方米;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单位面积出让金价:商服用地647元/平方米、住宅用地230元/㎡;成交价格:671,596.00元;受让人:许鹏、曲明德。
二、公示期:
2010年7月23日至2010年8月1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珲春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单位地址:珲春市新安街
邮政编码:133300
联系电话:0433-7512786
联 系 人:王福生
电子邮件:hcgtj@tom.com
珲春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