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一:
土地坐落:珲春市体育路南侧、金凤凰宾馆东侧;宗地编号:10-08-85-103;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土地面积:26.42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单位面积出让金价:647元/平方米;成交价格:17,094.00元;受让人:于清春。
宗地二:
土地坐落:珲春市体育路南侧、金凤凰宾馆东侧;宗地编号:10-08-85-104;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土地面积:21.10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单位面积出让金价:647元/平方米;成交价格:13,652.00元;受让人:于清春。
二、公示期:
2010年7月23日至2010年8月1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珲春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单位地址:珲春市新安街
邮政编码:133300
联系电话:0433-7512786
联 系 人:王福生
电子邮件:hcgtj@tom.com
珲春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7月23日 |